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生活常识 >

申诉书范文怎么写(如何写好法律文书之刑事申诉书)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12 15:30:23    


一、哪些人可以提起刑事申诉?

当事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这里需要注意,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审查处理。

二、什么时候可以提起刑事申诉?

刑事案件应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申诉。如果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或者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未予受理的,或者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可以不受两年申诉期限限制。

三、提起刑事申诉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三)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四、刑事申诉应向哪个法院提出?

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人民法院提起。

五、刑事申诉书应该怎么写?

首部写明标题、申诉人的基本情况、案由(包括申诉人因什么案件对哪一人民法院的哪一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

正文写明具体的请求事项;叙述事实与理由;写明提起申请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尾部写明文书致送的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的名称,申诉人的签名及申诉日期。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写好案件材料当然也包括刑事申诉书,一定不是只靠听别人讲解就可以做到的,必须得结合各自不同的案情来排兵布阵、遣词造句,即使是东周法务团队,也不可能做到一个模板打天下。必要的时候,建议寻求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帮助。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Copyright © 笨百科 鲁ICP备202405338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