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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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发布!赣州全面禁止!违者严惩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19 04:02:00    

今天13时04分

赣州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预计未来24小时内

我市大部分地区江湖水面、平原河谷

和高海拔山区阵风可达6-8级

防御指引提醒有关部门和单位

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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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几天

赣州持续晴朗天气

气温逐步升高

加之大风天气影响

森林火险等级较高

需加强防火巡查和野外火源管控
防范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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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

赣州全面禁火!

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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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禁火令
要求2025年4月30日前
全市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
及距林缘100米范围以内区域
全面禁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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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火令

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发此令:

一、禁火时间

从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

二、禁火区域

全市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100米范围以内区域。

三、禁止内容

(一)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

(二)禁止在禁火区内吸烟、野炊、烤火、玩火;

(三)禁止在禁火区内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烧电焊等动火作业;

(四)禁止在禁火区内烧荒、烧稻草、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等;

(五)禁止在禁火区内上坟点蜡烛、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

(六)禁止在禁火区域内进行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凡违反本禁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发布禁火令,并向社会公布。

六、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立即拨打森林防灭火举报电话。

森林火警举报电话:12119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违法者严惩!
赣州已有人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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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月10日,南康区唐江镇唐南村村民严某某野外违规用火造成火灾,造成大片草地烧毁,根据《江西省消防条例》对其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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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
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
处置扑救极为困难的灾害
森林防火“十不要”应记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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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次提醒
千万不要携带火源上山
发现绝不姑息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
及时拨打森林火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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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赣南红客户端综合

编辑:宋亚丽 编校:傅启观
值班主任:明心武 谢东宸
编审:傅志群 谢瑞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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