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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不发放效益工资违法吗?

902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2-29 10:50:01    


对于体制内工作的人员来说,绩效工资无疑是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对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来说更是如此,由于工资本身就处于比较低的水平,如果在绩效工资上边在出现克扣等问题,那么对于很多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来说,生活都会出现问题,特别是拥有车贷、房贷的更是如此,而且不但是体制内人员关注绩效,想要参加事业单位编制考试的求职者也关注这些,通过了解绩效工资的情况可以决定是否报考事业单位,那么,事业单位不发绩效违法吗?这个也得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对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来说,在个人的工资当中扣除了30%作为绩效,这个绩效其资金来源是从个人的工资中扣除的。对于这部分绩效而言,每个月大致会有八百左右,其扣除的动机是为了更好地调动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这个大前提之下,只要在职人员按照单位要求,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那么,在年底的时候都会足额兑现,而且这部分绩效如果不发放,可以说是违法的,当然,这部分绩效在教育行业虽然也会发放,但是都会进行再次分配。

其次,事业单位除了这30%的绩效以外,还会有另一部分绩效工资,一般被称为目标绩效。对于目标绩效而言,只要完成了当年上级制定的各项指标以后,基本上都会发放,但是,对于目标绩效而言,每个单位发放的数额是不一样的,因为这个会根据各个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评比,最后分出等次,这样也方便调动各个单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同时,目标绩效的总金额是比较大的,而且其资金来源也比较多。整个目标绩效的总额由上级控制,在根据地区的情况由上级财政匹配一部分,地方财政在自筹一部分,而对于自筹这一部分而言,主要就考研地方财政的实际情况,财政好的地方当然可以做到足额发放,而财政差的地方就会仅发放一部分,但是,无论是哪种情况都不算是违法,因为目标绩效并非法定工资收入的组成部分,更多的是地方的政策,在有些地方目标绩效也被成为奖金。

最后,对于绩效这个问题,各个地方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有些地方在年底会直接发放给职工,而有的地方则会搞评比,形成发放差距,而且,即使在地方财政困难的前提下,政府对于发放绩效这一问题的处理,往往都是拖着,而不是直接不予发放,在时间拖久了以后,怎样处理这些问题就会逐渐成为历史遗留问题,总的来说,绩效的发放是有弹性的,只要没说不发,那么都不算违法,最多就是地方财政局的问题,即使处理人员,也多是种种拿起轻轻放下,毕竟,财政没钱大家都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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