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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18 20:31:00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王琳琳)3月18日,交通运输部官网消息显示,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其中提到,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营运货车。

通知表示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上述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另外,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总体按9:1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

校对 穆祥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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