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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名!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18 18:30:00    

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6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岗位计划择优选聘。

二、选聘岗位及数量

新乡市监察委员会留置管理中心、市委组织部宣传中心、市金融服务中心、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市长城遗址保护中心、市审计技术中心、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共计选聘60名工作人员。各单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新乡市市直全供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含教师、医生)。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好,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选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或其他条件。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3)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其他不宜报名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始终。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9日8:00至3月24日17:30(工作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邮箱):报名方式为邮箱的,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邮箱报名的提供扫描件);

(2)近期1寸免冠同底板彩色照片2张(邮箱报名的提供电子版);

(3)《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二)考试

(1)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前,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面试,在各岗位都确保竞争的前提下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四)考察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由选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以及与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等,并对其档案进行审查,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考察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聘人选资格。

如有考察和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用人单位对通过考察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编制、人事等手续在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由选聘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及其他

1.公开选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2.参与组织选聘的各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客观公正、严谨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严禁违规操作或泄密等违纪问题发生。

3.对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4.本次选聘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本人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5.对有报名意愿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支持。

未尽事宜、特殊情况由各选聘用人单位研究确定。

2025年3月17日

来源: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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