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全国人大代表李湘平:建议进一步强化网络虚假信息监管与责任追究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09 20:22:00    

大众网记者 徐德波 通讯员 苏黎明 报道

“当今时代,互联网已深度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我国近11亿网民在网络世界中相互连接,移动互联网更是凭借其便捷性和普及性,成为信息传播的核心渠道以及舆论交锋的关键‘战场’。“三微一端”等新媒体蓬勃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信息的传播生态,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更加多元、便捷,但与此同时,这也为虚假不实信息的滋生与蔓延提供了温床。”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东明石化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李湘平建议,进一步强化网络虚假信息监管与责任追究。

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代表,李湘平对于网络虚假信息对企业的巨大危害深有体会。“一篇看似不起眼的虚假文字或短视频,借助网络的强大传播力,能够在瞬间呈指数级扩散,对当事人或企业造成难以估量且往往无法挽回的严重损失。”李湘平说,特别是针对企业和企业家的虚假不实信息时有出现,损害了企业品牌形象、企业家合法权益,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甚至能够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对整个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各种短视频软件已经成为广大网民日常娱乐和信息获取的重要方式,‘自媒体’作为短视频软件中信息传播的重要媒介,缺乏正规、准确、全面的信息来源,使得他们成为虚假信息传播的重灾区。还有些为获取‘流量’、博取‘眼球’,未认真调查核实即发布企业不实信息,制造热点、创造话题,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甚至有些‘自媒体’凭借其影响力,刻意收集企业虚假不实信息,并以此向企业索要‘封口费’,严重影响正常经营秩序。”李湘平说。

李湘平表示,目前,尽管我国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发布虚假信息及诽谤行为规定了刑事责任,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入罪门槛设置较高,需要确凿证明造谣者的主观恶意和客观影响,在实践中存在诸多困难。同时,刑事处罚的执行与监督机制尚不完善,无法有效遏制造谣者的违法行为。对于受害者而言,维权之路更是充满艰辛,他们不仅要承担高额的诉讼费用,还需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应对烦琐的法律程序,胜诉后也无法挽回“信任、名誉、声誉”等损失,且缺乏具有惩戒性的惩罚性赔偿规定,进一步助长了虚假信息发布者的嚣张气焰。

2024年,中央网信办积极行动,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剑指侵犯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网络信息乱象,通过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着力整治凭空抹黑诋毁企业形象、炮制传播虚假不实信息、敲诈勒索等恶劣行为,彰显了政府治理网络虚假信息的坚定决心和有力举措。但要从根本上解决网络虚假信息问题,仍需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完善法律制度,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治理机制。

因此,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受网络虚假信息的侵害,李湘平提出以下几条建议,进一步强化网络虚假信息监管与责任追究:

首先筑牢法律防线,严厉打击涉企虚假信息。立法机关应加快推进网络信息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完善工作,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虚假信息发布行为的认定标准、构成要件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降低入罪门槛,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同时,提高违法成本,对恶意发布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并纳入信用黑名单,切实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网络法治环境。

其次巩固主流阵地,提升公众媒介素养。主流权威媒体应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和公信力,加大对网络虚假信息危害及法律后果的宣传力度。通过制作专题报道、深度解读、案例分析等多样化的内容形式,并广泛普及网络信息传播的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信息观和价值观,培养理性、客观、审慎的信息辨别能力和消费习惯,从源头上减少虚假信息的传播和扩散。

另外,需要强化平台责任,规范信息发布源头。网络平台作为信息发布的重要载体,应承担起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严格的信息审核机制和内容管理规范。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对平台上的信息进行实时监测、筛选和过滤,及时发现并拦截虚假不实信息的发布与传播。加大对平台创作者和用户的管理力度,完善账号注册、实名认证、信用评级等制度,对于违反平台规定、发布虚假信息的账号,依法依规采取警告、限流、封禁等处罚措施。

与此同时,网信、公安等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督检查,对因审核不力导致虚假信息大量传播的平台,依法予以严肃查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处以高额罚款、暂停业务等处罚,督促平台确保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简化诉讼程序,设立网络虚假信息案件快速审理通道,降低企业维权成本,营造“风清气正”网络空间。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Copyright © 笨百科 鲁ICP备202405338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