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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贷“低息潮”将退 重回“3”字头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1 07:01:00    

银行消费贷超低利率时代终结,近期,银行消费贷款市场迎来重大变化,市场有消息称,多家银行接到总行通知,4月起信用消费贷产品年化利率或将上调至不低于3%。

3月31日,记者以消费贷客户的身份咨询了多家银行,邮储银行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个人信用消费贷产品利率确实会上调,建行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4月1日实施利率调整,调整为不低于3%;此外,记者注意到,招商银行闪电贷产品此前最低利率为2.58%,但目前手机银行APP上显示最低利率已升至3.4%。

此前消费贷掀起“价格战”

今年以来,银行消费贷市场正掀起一轮“价格战”,在促消费、扩内需的政策背景下,银行机构纷纷通过降低利率、提高额度等方式发力消费金融业务,其中消费贷利率一降再降,多家银行的个人消费贷产品利率纷纷下调,甚至跌破“3”字头,低至2.8%左右。

其中就包括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邮储银行等国有大行。此前建设银行的消费贷产品最低年化利率为2.85%;邮储银行给出的限时最低利率为2.78%;中国银行相关产品的最低利率为2.85%。

记者以消费贷客户的身份联系邮储银行工作人员,其表示,最低的利率确实要涨,上涨的是最低的贷款利率,但对大部分人来说影响不是很大,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不足3%利率的额度;此外,记者注意到,招商银行闪电贷产品此前最低利率为2.58%,但目前手机银行APP上显示最低利率已升至3.4%,成都市武侯区一家建行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已经接到通知,4月1日实施利率调整。

实际上,近期对于消费贷的动作并不单单只有利率调整,更有额度调整,记者注意到,中国银行两款消费贷款产品额度上限已分别提升至30万元、50万元,建设银行将额度上限从20万元上调至30万元。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借款人,如就职企业在银行白名单内的“上班族”,消费贷额度上限最高可达100万元。招商银行亦将某款贷款产品最高额度提升至30万元。

银行消费贷“地板价”利弊两存

实际上,消费贷“竞价”也并没有让银行获得好处,从各家上市银行发布的2024年年报看,多家银行消费贷不良率处于上升通道,甚至部分银行的消费贷不良率超过了3%,而过低的消费贷利率使得银行的资金成本和收益倒挂,长期来看难以为继。

此外,消费贷利率过低容易导致资金的套利。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消费贷利率较低,部分消费者也会铤而走险将资金挪腾投向股市、理财甚至黄金投资等禁止领域。

有行业人士表示,利率上调可能是银行对消费贷市场的审慎调整,银行可能认为当前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利率以适应新的市场状况。这种调整可能是由于贷款需求的下降、信贷风险的增加或其他市场因素的变化。

不过,该行业人士也表示,利率的上调可能会对消费者的贷款成本产生影响。增加贷款者的压力,对于那些依赖消费贷来满足某些消费需求的消费者来说,这可能会增加他们的经济负担。建议消费者在做出贷款决策时,应考虑自己的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避免过度借贷带来的财务风险。

观察

监管防控不放松 避免出现无差别放贷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促消费”列为重点方向,要求金融机构加大消费信贷支持力度。随后,国家有关部门纷纷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服务,推动合理消费信贷发展,改善消费信贷可及性,为经济复苏和增长注入新的活力。

3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不仅对银行消费贷产品的额度、期限和定价机制提出了具体调整,还明确强调了差异化授信的重要性。

此外,3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地金融机构在“保障信贷安全的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的投放力度”。《方案》明确提出,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评估和资产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合理设定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确保消费信贷既能有效促进消费升级,又不会引发大规模信用风险。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对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提高消费贷款额度并延长期限,以及对重点领域的个人消费贷款贴息,都将降低居民短期还款压力,增强购买能力,提振消费市场,消费提振也将促进经济的整体增长。“不过,从消费者角度来看,还应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和还款能力,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不能过度借贷,加重家庭债务负担。”王蓬博说道。

不过,消费贷利率下降的背后风险并驱。此前银河证券研报警示,当前消费贷平均利率较2024年再降28个基点,银行业净息差已跌破1.7%警戒线。

面对消费贷市场的迅速扩张,监管机构对过度负债和合规风险的防控始终未放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曾在2025年初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扩大信贷支持的同时,必须对借款人资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消费贷主要流向信用良好的优质客户群体。

3月14日发布的《通知》强调,银行在发放消费贷时要坚持差异化定价原则,合理设置还款期限和方式,避免出现无差别放贷的情况,从源头上防范信贷风险的积聚。

3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提到,为优化消费金融环境,监管机构将加大对扰乱市场秩序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未能严格遵守信贷风险防控要求的金融机构,将采取联合惩处措施。与此同时,监管部门还计划推动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建设,确保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能迅速获得有效的救济和赔偿。

综合证券时报、封面新闻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马青 实习生 何蕴怡

制图:李斌(可灵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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