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年以上未贷款职工销户可提取享利息补贴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16 10:31:00每经AI快讯,3月16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达到一年以上,且未曾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销户提取时可以获得利息补贴。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起始时间不早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开始缴存月,且不早于2010年12月。本通知自2025年3月24日起施行。累计缴存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五年以下的,按基数的10%获得补贴;累计缴存期限在五年以上(含五年)十年以下的,按基数的15%获得补贴;累计缴存期限在十年以上(含十年)的,按基数的20%获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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