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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集建入市”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31 19:59:00    

2023年3月,晋江、德化被列入全国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集建入市”能有效唤醒农村“沉睡”土地,推动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泉州紧抓国家试点政策机遇,与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统筹推进。

记者从28日召开的全市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2025年度第一季度专家咨询会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现场会上获悉,泉州市“集建入市”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共完成94宗、1067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府收取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5465万元,村集体收入增加3.02亿元,带动产业投资规模28.4亿元。

现场“把脉” 为“集建入市”开良方

当天上午,与会人员实地调研晋江市中辉产业园入市提升项目、凤山石材退出改造项目和恒欣云谷新材料智造产业园项目。现场会上,5名专家直面泉州“集建入市”的现状和痛点难点,为试点工作“把脉开方”,共同探寻升级之路。

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粮棉油与产业客户处副处长张雄以《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全力服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主题,进行政策解读、产品推介和案例解析,共同谋划政银企互帮互助互惠的新路径。

广东国地资源与环境研究院副院长赖雪梅表示,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仍然是未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并提出了“优化准入机制,明确入市政策释放范围”“强化政府统筹,推动统一整备供应开发”等建议。

对于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盘活利用,自然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国土与生态研究所副所长毕云龙认为,要重点考虑“五个关键”:尊重人口迁移规律;逐步转向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盘活模式;优化乡村布局,适配新型乡村产业体系构建;探索复合利用,适度扩展范围;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与全过程服务意识。

北京城市学院城镇化研究院院长吴春岐建议,要延长试点期限,增加试点地区;试点以外地区,大力推广入股(联营)模式;调整地块空间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入市;建立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推动一二三产融合,补齐农村配套短板;探索和推广金融工具创新,畅通入市融资渠道等。

“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作为盘活低效用地再开发的重要部分,是具有前瞻性且长远的考虑,泉州在这方面做出了成效和典范。”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原副厅长陈志忠认为,应将相应的入市范围、土地用途、入市方式、评估规程、收益分配、决策程序、监管环节等制度规则进一步规范明确,形成具有泉州特色的模式路径。

展望未来 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

泉州市“集建入市”试点工作成效位居全省前列,不仅有94宗、1067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还率先开展一系列成功探索——泉州成为全省首个“集建入市”形成实物量的城市,实物量居全省第一;晋江市中辉产业园入市提升项目、德化美湖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项目先后入选自然资源部“农地入市”典型案例并在全国推广;泉州农村低效用地再开发“边角地”农用地转用项目获省政府批复,为全省首宗。

以盘活利用低效用地推动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未来我市将如何推动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双向奔赴”?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将以“集建入市”试点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开展入市土地摸底调查,摸清可入市土地资源并探索建立用地数据库;加强入市土地用途管理,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方式;建立开发利用监管机制,规范入市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管理等。(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 吴丽娇 通讯员 高晓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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